张知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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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苏州

执业领域
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案件、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工伤赔偿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劳动争议案件
工作经历
张知烈律师,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自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后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有着较强的综合分析案情、综合运用法律知识与诉讼技巧的能力。业务专长为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案件、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工伤赔偿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执业至今成功办理过大量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如王某某等二人抢劫、杀人案中,通过细致的查证工作,发现王某某是为未成年人。律师申请为其作骨龄鉴定,使其依法免于死刑处罚;在办理苏州首例因‘凶宅’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提出凶杀案件发生在出租房屋内与承租人的租赁行为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之律师意见,一审、二审法院皆采纳了律师观点,为委托人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2003年,张知烈律师参与的“曲艺界知识产权第一案”中,确立了口头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观点,打破了曲艺界传统习俗认为的徒弟拜师学艺满师后可以无偿使用师傅的创作作品的错误观念,最终使得某评弹演出团体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作出赔偿,与老艺人握手言和非诉讼业务方面,张知烈律师对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的管理、合同起草、审核及对外企业并购与改制谈判、经济纠纷、用工成本控制、劳动人事争议的处理等法律事务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根据合同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部法规保护顾问单位的权益,实现顾问单位利益的最大化。如在江阴某企业与浙江江山某国有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中,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编制分配方案,成功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70余万元,不仅收回了本金,连同债务利息及相关费用一并收回;在处理某企业与职工工伤(四级伤残)纠纷过程中,通过张知烈律师细致、耐心的工作,使企业与职工之间最终达成了一揽子解决的处理协议,避免了案件久拖不决的情况以及企业因伤者亲属闹事无法正常生产的困局。并且该协议被当地司法与安监部门作为处理同类型事故纠纷的参考范本张知烈律师担任十余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良的法律服务